来源;税务律师网
一、注意审查合同涉税权益
由于税法本身与财会业务密不可分,因此,税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税法教育在各个综合性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和各专门政法院校中很难进行得非常系统,而在专门的税务学院和财经院校对税收从法学的角度的讲解又不可能非常深入。而随着经济活动由单一走向丰富,税法亦日趋复杂,涉税纠纷的增加客观上使企业法务人员不得不提升涉税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企业签署合约时,确保涉税权益的关键在于企业法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因此,加强企业法务人员财会知识的培训、注重合同涉税权益的审查是必要的。
二、 加强发票管理与培训
因程序上引发的涉税风险,较多表现为财会人员的操作失误,而企业的法务部门一般较少接触发票环节。尽管涉税争议最终会表现为法律问题,但并非所有法律争议均是法务部门可以控制的。因此,财会人员对涉及发票管理的相应法规、制度的熟悉,无疑有助于减少类似风险的发生。从另一方面而言,企业制定明确的发票开具、签收、入帐制度,可以从制度上对财会人员给予明确的指引及相应的考核,以尽可能减少操作程序的不当。
三、建立企业法务部门与财会部门的沟通机制
税法的特殊性在客观上需要两部门之间建立沟通的渠道,尽管可以通过培训、教育等手段弥补法务人员财会知识的不足、或财会人员法律知识的不足,但毕竟领域不同、业务重点不同,花十分的力气完全弥补另一领域知识的不足,则会荒废理应做好的本职工作。而建立类似于交叉审核制的互动渠道,则是较好的办法。事实上,在一些跨国公司中,也有将法务与财务共设于同一部门的做法。
四、发挥专家顾问作用
对于涉税环节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或财会、法务部门均难以确定的问题,则有必要通过聘请专家、顾问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