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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种房地产税增加政府收入


 来源:中国时刻网    
  刚刚结束的三中全会决定,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让不少拥有物业的市民在想,会不会有可能向他们征收相关税款,而香港在一百多年前,已经有不同名目的房地产税成为港府稳定收入之一。
  香港的面积虽然不大,但从今年初到现在,已经有六万个房地产物业成交,相关房产税收运作成熟,成为港府税收的一个主要来源。目前港府征收的房产相关税项主要有三大类别。首先是「物业税」,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如果业主持物业用来收租的话,全年租金总收入的八成当中的15个百分点,就成为物业税的标准,不过自用的物业不需要缴交这个物业税。
  税收概念有区分
  另外香港也有「差饷」和「地租」两个概念,所谓的「差饷」是160多年前,港府向市民征收「差役的粮饷」,也就是警察的薪水。相关政府部门会按照每个房子的市场价格、质量等等的因素,估算全年可以收取租金的价值。再将这个数字当中5%作为差饷税收,而「地租」跟差饷有点类似,同样按照全年租金的估算价值,收取当中的3%作为税收。按照以上三种税金标准来计算,一个月租一万元的单元,如果业主是用来收租的话,每年总共要交23,600元税款,自用就是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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