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
[摘要]《临沂市关于加快旅游业提升跨越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到201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5%,将临沂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高地、乡村休闲胜地、温泉度假之都、商贸旅游名城,基本建成国内著名旅游城市。
本报临沂讯 《临沂市关于加快旅游业提升跨越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到201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5%,将临沂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高地、乡村休闲胜地、温泉度假之都、商贸旅游名城,基本建成国内著名旅游城市。
旅游集散中心等设施建设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利用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旅游企业污水排放达标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
在旅游品牌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将“沂蒙人家”作为全市乡村旅游品牌统一营销,今年年底前完成40%县(区)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力争用3-5年在全市培育40个省级旅游强乡镇、200个旅游特色村、300家“好客人家”农家乐、1万家“沂蒙人家”经营点。
此外,临沂还将建立健全市、县(区)、景区三级游客服务中心网络,两年内完成临沂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任务,完成蒙山旅游区和6个省级旅游强县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开通临沂旅游移动电话客户端服务,建设“临沂自助游规划系统”,实现“一部手机、畅游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