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近日,工信部对全国324家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四川省经济技术融资担保中心、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川省31家担保机构入围。
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等条件。营业税的免征优惠范围仅限于符合条件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