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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营改增减税效应显现

来源:转自互联网
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已经平稳运行3个月,减税效应逐步显现,整体效果良好。截至11月15日申报期结束,试点纳税人累计申报应税服务应纳增值税12155万元,营改增试点共为我区纳税人减税9798万元。 

截至11月15日,全区共有7166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占全区增值税纳税人户数总量的4.97%。与8月1日试点启动时的3960户相比,新增试点纳税人3206户,增长80.96%。一般纳税人885户,占12.35%,比试点启动时增加374户,增长73.19%。小规模纳税人6281户,占87.65%,比试点启动时增加2832户,增长82.11%。小规模纳税人占比较高,反映我区试点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交通运输企业1707户,占23.82%;现代服务企业5459户,占76.28%。现代服务业中,文化创意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企业户数比例最高,分别为25.91%和19.44%,广播影视服务业户数最少,仅占0.89%。 

税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纳税人投资创业热情,全区有1185户为试点后新办企业,占新增总户数36.96%。新办试点企业中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各半,现代服务业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和鉴证咨询服务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营改增”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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