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讯(通讯员 谭海波 邵云 记者 雁斌)宁陕县地税局为18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营业税16000余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6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0500元,赢得了纳税人好评。
今年以来,宁陕县地税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服务小型微利企业,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纳税QQ群等载体,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管理员采取日常管理和下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企业,使纳税人知晓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在深入调查、摸清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对因账务不健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加大辅导培训力度,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尽快达到查账征收条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小型微利企业资格认定审查过程中,对资料齐全、手续齐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速审核办结,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对不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耐心解释原因,坚持原则,绝不开政策“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