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自8月1日国家实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后,和龙市国税局迅速采取措施,强化对政策执行前、执行中、执行后的纳税服务,确保落实好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规定,让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调整带来的实惠。
在政策执行前,和龙市国税局采取各项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通过深入小微企业经营场所宣传讲解政策、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循环播放相关公告、利用税企QQ群发布消息、在小微企业较集中的集贸市场发放政策明白纸、免税申报操作指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辅导工作,确保此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
在政策执行中,和龙市国税局在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后台检索查询、走访部分小微企业等方式,先后对28户符合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进行了跟踪服务,对当月申报错误的3户小微企业及时办理退库。
和龙市国税局将继续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动态监控小微企业纳税申报变化情况,实现税源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