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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围兰州56户纳税人纳入试点

 来源: 西部商报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适用11%的税率,至此交通运输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昨日(12月23日),记者从兰州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早已启动“营改增”扩围试点工作,经兰州市地税局审核后,共移交试点纳税人56户。

    2013年这56户纳税人入库营业税3076.45万元,其中:铁路运输业19户,邮政服务业3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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