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江苏省南京市从去年10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至今年10月1日满“周岁”,共有57070户纳税人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据统计,96%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不变,累计减税近20亿元。数据表明,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有力促进了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试点企业合计减税近20亿元
据统计,南京市纳入试点范围的13390户一般纳税人合计减税17.09亿元,43680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减税2.88亿元。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业减税3800万元,现代服务业减税19.59亿元。其中,排在“受益榜”前三甲的行业是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和研发技术服务,合计减税额占比达七成。
以减税规模最大的某通讯企业为例,它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业为主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一年来,共减税1000多万元,税负的降低不仅为企业增加了发展资金,更调动了企业从事研发技术的积极性,从而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今年1月~10月,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了43.9%和198.1%。
拉动固定资产投资逾150亿元
“营改增”试点后,由于购进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提振了试点纳税人更新设备、扩大投资规模的信心。一年来,南京市试点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1.89亿元,拉动固定资产投资150.7亿元。从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看,研发和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投资额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初期,由于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政策“吃不透”,没有按规定索取发票抵扣,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以及税务部门对政策的宣传加强,这些企业也逐步尝到了“营改增”的甜头。
江苏胜江海运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例。该企业“营改增”首月增值税税负高达10%.税务人员上门“会诊”后,企业调整思路,今年上半年斥资3500余万元购置了一艘新的油船,目前已抵扣进项税额145.3万元。“营改增”一年来,该企业增值税平均税负降低到2.26%。
下游企业也分享到改革“红利”
“营改增”试点后,除了纳入试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受益,下游购买其服务的企业也分享到改革“红利”。
南京市国税局数据显示,一年来,工商业企业等非试点纳税人减负明显,全市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24.1亿元。
以某物流有限公司为例,“营改增”之后和以前按营业税计算方法相比,累计减税884万元,企业税负大为降低。这其中,仅是接受他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这一块,就减税866万元。
税收政策的利好,吸引了更多企业踊跃投身于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这些试点行业。一年来,试点企业户数大幅增加,新办企业16072户,占到试点户数的28.2%,高出全市全部新增户数比重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