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经济报
1月6日,记者从新疆自治区国税局获悉,第二轮“营改增”试点扩围已经顺利启动,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涉及纳税人788户,其中铁路运输53户,邮政服务333户,现代服务业402户。
新疆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王卫江介绍,就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而言,在实行“营改增”之前,两者需要交纳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从表面上看税率上升了,但由于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从长远看企业税负也将会有所下降。此次“营改增”扩围,就新疆而言,将有利于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增值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新疆自治区自去年8月1日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区增值税纳税人累计减税4.83亿元,减税面达97%以上,试点纳税人投资额达13.48亿元,试点纳税人户数增加了30%。截至2013年年底,全区共有2.74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0.35万户,占12.96%;小规模纳税人2.39万户,占87.04%。试点纳税人累计入库应税服务增值税13.5亿元。